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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简介
金蜕记
暮春时节,草长莺飞。有黄子某者,性好嬉游,尝与同窗黄炎某、李某、申某、任某三人,共憩于校园之槐阴下。忽见一物坠地,色如金碧,光耀夺目。趋视之,乃金龟子也,大如指节,六足蜷曲,已然毙矣。黄子某抚掌笑曰:“此物外被坚甲,内藏玄机,吾尝于格致书中见其图,未尝亲睹其脏腑。今幸遇之,何不剖而视焉?” 众皆称善。黄炎某取裁纸之刃,李某持针线之盒,申某展白纸为衬,任某执笔记录。
乃以刃断其头,青液微溅;又剖其背,中空而多细丝,如败絮,如腐绒。众啧啧称奇,指画议论,以为乐。黄子某更以针挑其腹,见黄白之浆,腥秽不可近。观毕,以纸裹弃之沟中,大笑而散。
是夜,各归其舍。
黄炎某方卧榻玩平板之器,忽闻窗外簌簌有声,似虫行草际。起视之,无所见。复就枕,觉手中一颤,平板堕地,屏碎如蛛网。其父闻声而至,见其毁物,怒甚,责之曰:“汝终日嬉戏,不知力学,今又毁此贵重之物!” 黄炎某百口莫辩,涕泣受责,竟夜不得安寝。
李某归舍,解衣欲憩,忽觉股间激波之处骤生剧痛,如针锥刺骨。俯视之,一金龟子附于肤上,其色青黑,双钳深陷入肉。李某惊骇万分,急挥手拂去,虫旋即落地逃窜,然皮肉已遭咬伤,患处青紫红肿,痛楚难消,连声呼痛,同窗皆闻声侧目,其惶急之间连声惊呼:“此虫藏于裤中,竟咬人矣!”
未及数日,校内操练训演之时,众人列队操练,身形奔走腾挪。李某正随队行止,旧伤未愈,忽又遭同类金龟子暗中噬咬,患处痛感更甚。李某痛呼出声,当众言道此虫已是二度伤人,二次啮体,周身苦楚难忍,狼狈不堪。
申某翌日早起,欲市朝食,启囊视之,钱币皆失。遍寻不得,忽见壁角有小穴,穴中沙土新翻。伏而窥之,见数金龟子出入,衔铜钱为巢。申某大怒,欲毁其穴,而穴深不可掘。腹饥竟日,日昃方得一饭。
任某晨起温书,以手机打卡签到。其母自厨中出,见其持机端坐,以为戏也,厉声呵斥:“终日但知游戏,何曾见汝读书?” 任某欲辩,母愈怒,夺其机而去。任某仰天长叹,郁郁终日。
是夜,黄子某独坐灯下,忽见案头一虫,俨然白日所见金龟子也,昂首振翅,似有所语。黄子某惊起,虫忽人言:“子等何虐吾尸?吾本无伤于子,子乃以刀锯相加,裂吾骸而弃之沟渎。天理昭昭,报应不爽。今日之祸,特小惩耳。” 言毕,化为青烟而散。 黄子某骇绝,汗透重衣。旦日告于诸友,皆愕然相顾,毛骨悚然。自是各加修省,不敢复以虐物为戏。
异史氏曰:“虫豸虽微,亦有知觉。其生也,受天地之正气;其死也,宜得全尸而归土。今诸生以片时之戏,毁其遗蜕,虐及亡虫,宜其受此冥谴也。夫人之行事,暗室之中,天日临之。虐及蝼蚁,而报施不爽,可不畏哉?昔贤云:‘莫因善小而不为,莫因恶小而为之。’观于此,信然。”
誓超前桌文
期中考试毕,吾观榜单,前桌之位,赫然在前,吾之名次,竟落其后。 抚心自问,非吾才疏,实乃往日懈怠,疏于温习,浅于钻研。课上偶有分神,案上常置闲书,习题未勤加演练,知识点未反复巩固,是以与前桌有此差距。 然吾非甘居人下之辈!马年当有马不停蹄之志,今立此誓,以明初心。自此以后,鸡鸣即起,诵念诗书;夜阑仍读,推敲数理。前桌所做之题,吾必尽皆完成,前桌所悟之理,吾必深究透彻。遇疑惑则勤问,逢难题则勇攻,不敢有半分懈怠,不敢有一时松懈。 待下次考试,吾必策马扬鞭,奋起直追,跨越此距,重回前列。若违此誓,天地共鉴,学业不进,万事难成!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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